昨天写了一篇《反抗不够激烈不算强奸?》的文章,很快扬州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立案调查,并请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知道,这不是自己的功劳,自己也没有这个本事,是无数的网友以及有正义心的媒体跟进的结果。
在那篇文章中说过,此事最好是江苏提级审查。因为,从受害人的描述来看:扬州警方一些人士介入很深。为了保护受害人的隐私,媒体并没有将受害人的真实身份暴露。自己当时也不愿意去查找,觉得就事论事就可以了。
(资料图片)
不过今天,受害人的信息(个人微博),已经在网上“公开化”。而她自己,也堂堂正正地站了出来,直面“灾难”:
另外我知道大家劝我隐藏照片都是好意,怕我被别有用心的人伤害,我真心感谢,但我有自己的坚持,如果有人拿我的照片做文章或者给我找麻烦,错的是那些人而不是正常在自己的社交平台分享了日常照片的我。我从始至终没说过一句谎话,我没有错,我和我的照片都没什么见不得人的。 见不得人的是他们。
这股勇气,值得佩服。姑娘,你是好样的。
详细看了姑娘的微博之后,才知道媒体曝光此事之后,还有很多后续的故事:
上边两条微博,发布的时间一个是6月28日上午6点34分,一个是6月28日晚上11点47分。再来看扬州市公安局的通告:6月29日,凌晨1点48分。
有些话无法讲得太细,不过大家都有联想及思考能力。顺着事情的演变,一切都“合情合理”,或者说是沿着惯有套路进行中。这,也是从一开始,就相信真有其事之原因。当然,如同前文所强调的,这个真有其事不是说一定是强奸——这需要扬州公安局的调查,而是两人绝对发生了关系。
道理很简单,如果她“污蔑”的话,不仅帖子不可能存在,她这个人早就不知道“去哪儿”了。
纵观这件事的后续,有两个人不得不提一下。一个,是受害人的母亲。没想到,她“吓”成了这个样子。明明是自己女儿被强奸了,是受害者,是应该同情的。而身为母亲,更应该感到愤怒才对。
然后,一番“交流”过后,她非但不同情自己的女儿,反而将一身怒火泼到了后者身上。与其说是愤怒,不如说是恐惧。他们,到底跟她说了什么?为什么,要找她说?与案件无关的人员,有必要去“问询”吗?
还有一个人,说是人,但是觉得是一个畜生,不配当人。他,给受害人私信了下边这段话。
如同受害人所言的,在没发出这件事之前,她的粉丝才几百,怎么就变成了一个以流量为主的家伙?再者,事情发生之后,她的粉丝也才几千,我们也没见她开直播求打赏,也没带货。博流量之说,简直无稽之谈。
倘若他不是“托”的话,完全以路人身份出现。其之所以如此愤怒,无疑就是觉得受害人破坏了某些群体在他心目中的完美形象。再换一个角度讲:他认为,某个群体永远都是正确的,永远不可能做错事,更不可能知法犯法。因此,状告他们的事情,肯定是别有用心,是泼脏水。
这种观点,看似很荒谬,可是在现实生活中,的确存在,并且还是一个普遍现象。而一些别有用心之人(群体内),恰恰利用这种信任,为非作歹无法无天。
这种人欠缺的,是惨痛得可以让他死去活来的教训。因为,教训轻了根本就没用,看看这些年那些老头老太怀念那个时代的人来疯表演,就知道了“时代的沙子落在他们头上”还是太少了。
一个人可以拿自己被强奸的事情博流量,而且还“碰瓷”民警?天底下,竟有如此胆大妄为之人?
所有人,都能够看出他的荒谬所在,不会将他当一个人。可是,有没有想过“反抗不够激烈不算强奸”,“穿得这么多怎么会被强奸”,提出这些观点的接案民警,难道不荒谬吗?倘若你读了受害人的叙述经过,会发现荒谬无处不在。
但是在荒谬的背后,一直有一条线,一条让人毛骨悚然的“理性”之线。这条线,还很粗很硬。
在这个世界中,无论你穿什么样的“衣”,都不要忘了一点:你,是一个人。
此事,很难顺顺利利地调查下去,因为有一个大“麻烦”。不是不相信扬州公安局的调查组,而是受害人“收了钱”:
我想既然对这位警察的处理结果已经确定就这么轻了(调职降职处理),我不如收下这笔钱花干净也许我心里多少能舒服哪怕一丁点。
结果收了钱之后,受害人心里依旧没有感觉到舒服,提出退还补偿金(实则封口费),要继续发声的权利,遭到拒绝。
既然是强奸,为什么事后要收钱?那么,当初极大概率是自愿的,事后没有达到目的,才坚持说强奸!是不是,可以推导出这个逻辑来?客观地讲:正常人都会这么想。
不过,得好好考虑一下受害人的年纪。虽然,微博当中没有显示,她也没说。不过,从其照片中可以看出,也就是二十岁左右的样子。这样一个小女孩,懂什么?
倘若有些人非得较真,非得拿这个做文章,那么请他“一视同仁”,将女孩所有帖子当中描述的事情,一并解释清楚了。这些解释清楚了,大家也就认可她与王姓警察是“自愿”的。
听说这个王某人,还是什么十佳警察。怪不得,有人拼命想要“保”他呢。
我们相信扬州公安局会秉公办理,会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完完整整地公布在下一个通报当中。
不过提醒一句:不要让大家等太久,毕竟婚房滚床单事件已经五个多月过去了,后续结果一直没公布。这件事,也是扬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