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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溪县委原书记高连珠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问题。2016年至2021年,高连珠先后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将本应个人承担的费用交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高连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高连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南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李淑英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2011年4月至2022年,李淑英在任南城县上唐镇党委书记,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体检、旅游安排;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入股经商办企业、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李淑英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4月,李淑英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市应急管理局原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吴小朋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问题。2019年至2021年,吴小朋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4.9万元。吴小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5月,吴小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黎川县文广新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付永明,产业发展股负责人、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王江涛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住宿安排问题。2021年5月,付永明、王江涛在外出学习考察期间,先后2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并接受其提供的住宿安排,相关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承担。2023年4月,付永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江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乐安县水利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董洪云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酒水并参与饮酒,陪餐人数超标问题。2023年2月,董洪云在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饮用酒水,超标准安排陪餐人员。2023年5月,董洪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