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娄底市开展督察期间,发现涟源市建成区污水收集率低、管网配套建设不完善,生活污水直排、漏排及溢流现象多发频发;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重建设、轻运行”,入户污水管网建设严重滞后,多个新建污水处理厂直到督察进驻前才实现通水运行,长期闲置“晒太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存在漏洞,部分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突出;部分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执行进度严重滞后,没有发挥专项资金效益,对我省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绩效考核造成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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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涟源市总面积1830平方公里,人口113.9万。其中建成区面积15.06平方公里,现有常住人口约16.28万,每天产生生活污水约3.74万吨,建有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处理能力4万吨/日。2020年以来,全市共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12座,其中投入运行的3座。有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处,“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29处。2020年至2023年,涟源市共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12个,资金总额1.856亿元。
二、主要问题
(一)建城区污水管网配套不完善,大量污水直排外环境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指出我省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收集率不高,进水浓度低。娄底市在整改方案中明确“到2025年,设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涟源市建成区污水管网总长109.116公里,其中雨污合流制管网60.286公里,占比60%。2019年至2023年平均污水收集率仅为25.66%(2023年收集率为33.05%),在全省县级城市排名倒数,与娄底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目标相差甚远。2019年至2023年6月,涟源市仅新建污水管网14.7公里,受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影响,2019年至2023年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年均进水COD浓度仅为59.42毫克/升,与污水处理厂执行的排放标准相差无几,清水进清水出。
△娄底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方案
据涟源市不完全统计,污水管网雨污混接10处,2021年检测的15.86公里污水管道内,发现管网变形、破裂、错接等缺陷362处,导致污水直排溢流现象十分突出。督察组抽查共发现污水直排点19处、溢流点3处、破损渗漏点3处,其中胜利桥西南角破损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478毫克/升、61.2毫克/升、2.17毫克/升,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分别超标8.56倍、11.24倍、3.34倍;工业桥桥下污水管网破损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101毫克/升、17.1毫克/升、1.43毫克/升,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分别超标1.02倍、2.42倍、1.86倍。
△涟源市水墨田源山河宴楼盘和工业桥附近生活污水漏排溢流点
(二)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而未用,入户管网建设严重滞后
2021年和2022年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明确,涟源市要按期完成9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并确保具备通水条件,同时《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要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要严格落实厂网一体,厂区设施与配套管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新建成项目一年内负荷率应达到50%,污水收集率不低于80%。督察组抽查斗笠山镇、七星街镇等14座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发现绝大部分存在进水COD浓度偏低、入户管网建设严重滞后、污染防治设施长期闲置、雨污未分流等问题,其中,2021年和2022年新建的9座污水处理厂均纳入了当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涟源市也上报建成通水并已完成验收销号,但督察发现,这9座污水处理厂于督察组进驻前才开始调试通水,入户管网应建设14.6公里,实际仅建设0.695公里,完成率仅为4.76%;特别是2021年已上报建成的安平镇污水处理厂连部分过滤净化设备都未完成安装。此外,已建成运行的5座污水处理厂部分污染防治设施长期闲置未运行,成为形象工程,进水COD浓度均低于40毫克/升,“清水进、清水出”“晒太阳、睡大觉”现象非常普遍。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问题突出,保护力度有待加强
督察发现,涟源市污水管网均沿河修建,有约1.1公里管道布局在升平河县级饮用水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且中石化加油站紧邻陆域一级保护区(取水口对岸上游约230米),龙都石化加油站位于陆域二级保护区内(取水口同岸上游约2260米),环境风险隐患极为突出。涟源市温江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部分防护栏被人为损毁,一级保护区陆域和水域范围存在种菜、放牧、地笼捕鱼、垂钓等与饮用水水源保护无关的违法行为。涟源市桥头河镇段江水厂湄水河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多个污水排口,且连片村污水处理厂位于一级和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建有生活污水提升泵站,且人为设置水泵和软管,现场检查发现有污水排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痕迹。
△涟源市温江河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陆域和水域范围内存在垂钓、地笼捕鱼等与饮用水水源保护无关的违法行为
△涟源市污水管网在升平河县级饮用水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
(四)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执行率低,项目建设进度滞后
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绩效考核目标明确要求,该资金涉及的项目当年开工率应达到100%,完工率应大于20%。2020年以来,涟源市共申请了12个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合计1.856亿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共执行2330.45万元,执行率为12.56%;已竣工项目3个,正在施工项目2个,仅完成招投标项目5个,未开工项目2个;其中,河滨带湿地建设工程、集镇上游连片村生活污水处理两个项目中央资金已下达3年,但至今仍未完成。督察发现,涟源市2020年至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涉及项目分别为4个、1个、3个、4个,当年开工分别为1个、0个、0个、2个,开工率分别为25%、0、0、50%,当年完工率为0。项目开工率和完工率均未达到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绩效考核目标,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效益较差,严重影响中央对拨付我省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
△涟源市中央水污染资金项目进展情况
三、原因分析
涟源市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够,没有摆上重要位置,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决心不大、标准不高,导致生活污水污染环境问题长期未能彻底解决。有的职能部门政绩观存在偏差,为完成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搞样子工程,做表面文章,“重建设、轻运行”。有的乡镇贯彻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不到位,造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对中央专项资金项目抓得不紧不实,领导有指示批示才行动,上级来督察督办才警醒。
针对上述问题,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对在督察整改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行为的,将督促娄底市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权发布)